一語道破花蓮地區無法留住優秀體育人才的困境,要能培育出頂尖選手,教練是致勝關鍵。但有議員發現,中央雖然在109年及114年分別頒布《專任體育教練輔導管理辦法》,以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但是依然沒有實質嘉惠到花蓮縣內偏鄉學校,既使拿下全國冠軍,教練卻沒有得到合理的對待,議員認為,花蓮縣內體育教練福利制度較其他縣市來得低。
花蓮縣議員 Liling Qalmutan(簡智隆):「他在福利制度上面跟其他縣市一個大不同,難怪我們一些人才都會遠走到其他縣市。花蓮縣政府這邊要整體考量所有在鐘點教練跟其他縣市的差異性,至少不要略低,應該是要同等,這樣才有辦法讓所有的教練都有一個合理公平去對待他們。」
現階段,縣府將會著手蒐集各縣市的管理辦法、教練鐘點費調升及制定教練評鑑制度及自治法規。
花蓮縣議員 Liling Qalmutan(簡智隆):「我也要求處長這邊以縣預算為主,在不影響整體預算的一個考量下重新制定,包含去做全縣教練制度的盤點,給予這些教練一個合理的對待跟公平。」
花蓮縣府教育處長 翁書敏:「接下來我們會參考依循這樣子的建議,也會去蒐集各縣市目前的一個作法,不管是中央的計畫、花東基金或者是縣預算,我們都會做一個整體評估,希望對運動教練的一個保障機制是永續的一個方向來著手。」
隨著財劃法修法,花蓮縣府教育預算從114年的84億9千1百萬元,增加到101億9千8百萬元,增加的17億,要如何照顧教練權益進而培育頂尖體育人才,也考驗縣府的行政智慧。議員則表示,討論之後決議請縣府在2個月內完成報送修正行動計畫的程序,倘若縣府沒有實質作為的話就會召開專案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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