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堰塞湖災後將近一年,災區仍有部分民眾生活仍未完全恢復,不只房屋修繕負擔沉重,家電、農作與生活設備也因洪水毀損,讓不少家庭面臨經濟壓力。有受災戶認為,如果防洪與治理工程能更完善,或許能降低災害衝擊,因此希望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權益。
明利村災民 Wulung(朝治鈞):「我當然也是希望能夠提出這樣的訴求,因為畢竟這個水下來了,畢竟把我們的就是財產都帶走,而且我們很辛苦所賺的錢,所蓋的房子一下子都沒有,但是政府所補助的錢,我覺得真的是不夠啊,那既然如果說他們(光復)有申請,每次都跟我們講說可以可以,卻因為某些法條跟我講說,你不符合規定,所以我們就被排除在外,所以我說真的,我們也會想要說,跟光復一樣去做出這種動作。」
不過,國賠程序涉及災害成因、工程因果關係等複雜法理。雖然提告國賠是災民的合法權利,但實務上面臨舉證與認定上的極大考驗。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 拔尚(陳偉達):「因為我們原住民,在這個提國家賠償,他最大的障礙,第一個,他可能沒有律師的協助,他就自己去寫,但是國家賠償法的構成要件,它的密度其實滿高的,一般如果說不是學法律的,或者是你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的話,你可能在寫它的,構成要件的時候,它可能就沒有辦法寫得很齊全。」
庭長指出,法律訴訟程序漫長,災民在面對龐大法律攻防與繁複舉證時,往往處於弱勢,若無專業法律扶助或律師協助,可能在起步階段就會面臨困難。因此,族人如何透過法律管道爭取權益,並建立可行的配套保障,仍需各界進一步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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