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諮商同意投票前,開發商到底能否發放禮品等等?目前部落諮商辦法未明訂。不過綜觀幾起部落諮商投票,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羅惠馨指出,部分居民會單純認為,這是廠商所提供的回饋,有時會忽略開發對部落的長期影響,因此禮品禮金,有可能左右投票結果。
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羅惠馨:「這個開發案往往是10幾20年,對於環境還有文化的影響都非常重大,還是族人要回到開發案本身,來去判斷這個開發案,對於部落的未來,是好是壞來決定是否投票。」
各界開始擔憂發放禮品禮券,會不會取代溝通,變成廠商獲得部落同意的捷徑?
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羅惠馨:「我們覺得這個在原基法的概念上,是有可能會違背的,因為原基法就有說,你必須事前自由知情同意嘛,在自由在講的當然就是說,我廠商不能去干涉,部落族人自己決定同意或不同意的事情,那這個干擾當然一般理解上,就包含了威脅還有利誘。」
但是否違反原基法,目前沒有法院決議可依循,也沒法律管束成了灰色地帶。現在立法院有立委提出,將部落諮商辦法提升條例位階的草案,也希望從原基法增修條文調整制度,還有許多討論空間。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因為部落諮商同意,本來就要做利益的分享回饋,因此我們又覺得說,現在的部落諮商同意在部落在行使的時候,經常會有因為廠商的介入產生的一個干擾,我們如果要寫進法律裡面,我們就要從原基法,針對這些部落諮商同意的事項,然後再去援引選罷法針對公投,它是有約束的。」
由於部落諮商同意,就涉及開發商與部落之間的利益共享、互惠機制。因此哪些利益屬於部落共有,哪些又屬於不當利益交換?又什麼時候執行部落利益?羅惠馨表示,還是需要原民會劃出界線規範,否則依照往例,仍有廠商以直接利益交換,取代後續與部落的利益共享及共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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