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我們看一下憲法判決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政府花了三年才提出法案,結果具體的權利還要再拖三年,而這樣的立法節奏講白了就是一拖再拖。」
立法院六月底展開《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審查,雖然僅針對民族身分認定,但行政院版也提到,平埔族群相關權利將在身分法通過後三年內訂定,引發立委擔憂。
原民會主委 Ljaucu Zingrur(曾智勇):「有的法律其實不用到三年,我們第一年可以做的我們就必須要先做了。」
目前立法院審查的版本,包括行政院版,立委林宜瑾、賴惠員以及鄭天財版本,其中院版及鄭天財版本都制定三年,其他兩位綠營立委則盼兩年內完成;而這些權利就包含政治參與、經濟土地、社福等面向。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你直接提出《平埔原住民族群基本法》,就可以很明確地知道哪些是需要制定,在這個基本法裡面就會所有的權益保障都會在這裡面。」
立委鄭天財呼籲,直接制定《平埔原住民族群基本法》,也指出已提議修憲連署要再新增平埔原住民立委席次;然而權利範疇牽涉各部會,高金素梅擔憂原民會恐怕沒有足夠量能及權責,喊話行政院出面統籌。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所以我認為行政院他如果重視這件事情,就必須要負起總責、統籌協調各部會,從上而下規劃好一套完整的補償平埔族群權利保障體系。」
而之所以沒將平埔原住民納入《原基法》,原民會解釋,原基法是在山、平原定義後針對該族群制定的權利法案,也強調討論權利須斟酌各族客觀需求以及國家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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