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沙灘車業者缺乏合法場地的困境,花蓮縣府啟動沙灘車專區評估,盼比照其他縣的經驗,打造穩定合法的經營空間;由於現行中央指引僅限國家風景區使用,縣府召集林保署、農業處、國產署等單位,共同盤點花蓮海岸可行場域,研擬設置專區。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 余明勲:「把大家找來我們大家一起坐下來、好好的談一談,到底哪裡在花蓮的海岸,哪個地方是適合能夠把它闢為專區的,那當然因為沙灘車影響的範疇,大家也都有不同的想法,比如說它會不會影響環境啦,會不會有很多的這個塵霾,然後會不會有很多的噪音、會不會影響整個生態,所以這些都是我們想要大家坐下來,我們一起建立共識。」
花蓮沙灘車協會理事長 黃鴻達:「法規限制的問題,所以現在目前只剩下六家在苦撐經營,所以說如果說縣政府這個專區可以通過的話,我們也很希望說,縣府可以做針對我們這個沙灘車的業者,跟沙灘車的數量做一個用量管制,這樣控制的話應該會比較好,對環境破壞的減少、對居民社區的干擾,也會可以降到最低。」
面對沙灘車設置專區的討論,荒野保護協會花蓮分會指出,政府不應主動提供土地;而應由業者自行尋找場地,再由公部門協助解決法規問題,呼籲在推動產業的同時,也應兼顧社會公平與正義。
荒野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副分會長 李志芬:「其實我們最希望是業者能夠,自己尋找私人的土地,然後由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去協助解決法規的問題,而不是由政府主動來提供土地,因為我們覺得這樣也不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
對此縣府觀光處表示:中央目前尚無統一管理機制,因此花蓮將參考屏東經驗,進行可行性評估,並預計在6月19日與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擬專區設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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