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9日早上在台東舉辦「原住民保留地土地領狀儀式」,副主委也到場親自將土地權狀交付給19位族人,希望以實際行動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我們常常辦的時候都是寫頒狀、授狀、授證,為什麼會改成領狀?領狀的意思是說把你的權利拿回來,不是我頒給你、不是我給你,所以這個意義不一樣。」
副主委表示,台灣糖業有限公司1946年接收日治時期製糖會社土地,但其中有許多原屬原住民族人已使用土地族人卻要向台糖公司承租使用,而透過原轉會八年來的努力以及原民立委們的協助,最終原民會與台糖公司協議以7,430萬元價購,並依增劃編相關程序註記為原保地,依法還給原先承租使用的原住民族人;雖然這份土地權狀遲到了80年,但族人們心中仍是滿滿的感謝。
台東縣鹿野鄉居民 高玉蓮:「我們等了很久很久,終於等到了!也要感謝原民會承辦單位的人。」
台東縣鹿野鄉居民 李秀蘭:「今天拿到這個權狀真的很高興,我們非常感謝委員他們還有那些相關人員。」
而原民會也表示,未來將持續協助部落族人完善各項土地法制權益,落實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