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這三個區,他們現在的差額,大概相近增加11億,我們可以看到這些數據的差異,反映出高雄市政府對原住民的三個區公所,明顯非常的忽視。」
立法院審查地方制度法提出修正動議中,立委高金素梅指出高雄市府,自升格直轄市後,多年來刪減三原鄉預算多達11億,長期影響地方發展。 然而對市長陳其邁則回應今年原鄉自治財源預算是3.02億,自上任後也再增加1700多萬,並調增原鄉建設歲出預算1.6億元。
高雄市長 陳其邁:「部分委員的發言,這個我們不做評論,但是希望說能夠引用正確的數字,我們在我上任前,大概是我的印象,(自治財源)大概是3億左右,那我上任增加了一千六(七)百多萬,那再額外增加1.6億左右,所以總共增加的幅度是161%。」
不過,桃源區長仍指出,因受限於現行法規,升格後原鄉失去財政自治,經費多仰賴地方政府,預算不及升格之前,加上物價通膨, 扣除人事成本,公所每年能夠運用在各項業務的經費確實不足。雖然只要提報需求,市府都會給予金援輔助,但每次都要以提案方式,與各單位爭取經費,還是讓地方行政推展不順。而議員也提醒若預算提高,地方人力組織配比也要完善。
桃源區長 杜司偉:「譬如說我們三、四月提的案子,然後再弄過來可能五、六月,六月分才有那個經費,但是六月分又是汛期,我們六月分一直到九月分都是汛期的時候,廠商又不願意來,所以當即便你市長那邊,一些錢經費加入給我們的時候,又是在一個汛期時間的時候,我們就沒辦法當下去處理,那當然如果有足夠的經費,我們可以當下就去處理這件事情。」
高雄市議員 高忠德:「但我這邊有附帶條件,是說你裡面的公務人員的配比,一定要相當大的配比,人力組織改善以後,給你相當的資金配比的話,你會發揮得更好。」
而針對地制法修法版本,除了高金素梅版本外,立委伍麗華也提出不同版本看法,而最終修正版本仍保留協商空間,暫無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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