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卑南族民族議會6月4日召開座談會,邀請民族議會歷屆召集人以及專家學者,針對原民會以無給職的方式,重新回聘族群委員這項政令做討論,而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也親自到場,向族人說明聘兼族群委員未來的權責與規定。
原民會副主委 鍾興華:「委員可能就是參加我們的委員會議,提出相關的議案,或是對本會業務的改進,不過這個部分,是在文件上或法規上看到的權責。」
前卑南族民族議會召集人 高明智:「這些法條、這些東西,你們都急就章的上線了,過去弄好過去的經驗裡頭,為什麼都沒有去討論呢?」
原住民基本法推動會委員 洪志彰:「現在的情況底下,我們哪敢拜託智博(族群委員)幫我們做什麼事情,他的權利在哪裡,他們領那個車馬費,可能養不活自己吧。」
族人表示,未來的族群委員將以聘兼的身分回到原民會,不僅工作沒薪水,權利也被限縮,同時擔心,在身分與權力不對等的共議機制底下,族群與政府的溝通效率將會大幅下降。
前卑南族族群委員 汪智博:「我衷心的請原民會在修正這樣的法之前,請記得溝通管道要暢通、權力要對等。」
前泰雅族族群委員 Laling Yumin:「我們都還是願意為族人服務,那我們現在反而要聚焦在,說無給職的族群委員,他以後的定位是什麼?然後他未來的工作內容會是什麼?」
原民會預計在6月5日,針對回聘族群委員召開說明會,而卑南民族議會也表示,在權力不對等的條件下,卑南族不排除拒絕派任委員,也呼籲原民會盡快制訂完善的族群委員權責,避免族群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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