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族使用自製獵槍長年面臨安全與合法性爭議,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更點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規範不足,造成台灣原住民族在狩獵傳統文化與現行法律之間衝突;為了平衡文化傳承與用槍安全,原民會、內政部、國防部以及各方攜手合作下在2日辦理第一梯次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及測驗。
原民會副主委 Qucung Qalavangan(谷縱.喀勒芳安):「因應大法官釋字第803號,原住民族要持有、要自製、要運輸獵槍,必須要通過我們原民會來辦理的獵槍安全的訓練。」
原民會綜規處長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所以原民會從今年開始就會開始舉辦這樣的安全訓練,讓我們的獵人接受訓練之後,可以確保他未來獵槍使用的安全。」
首梯次的訓練課程,安排了16小時完整課程,包括8小時學科與8小時術科,內容涵蓋獵槍安全、法規、文化認知與實際操作,確保學員未來使用獵槍時的安全與合法性。
中華民國射權會理事長 陳同心:「然後最主要還有我們的槍彈規格介紹,讓族人能夠了解他未來乙式獵槍、甲式獵槍是長得什麼樣子、規格是怎麼樣。」
對參與學員來說,這次訓練不僅是一堂課、更是部落文化的延續;學員們表示,希望能將課程內容帶回部落,推動安全用槍教育,守護獵場安全與文化。
學員 布落.馬信:「對於我們原住民來講是很重要的一個研習課程,學習到今天的課程之後,我希望能夠帶到烏來,讓烏來的獵人能夠在獵槍的認知上再有進一步的認識。」
學員 廖正松:「如果考試有考上的時候,我當然想法就是說回到部落,也都會盡量去宣導我部落的族人這樣子,尤其是年輕人。」
原民會希望透過這次的訓練,為原住民族自製獵槍的使用建立起制度化與安全化的基礎,讓文化得以延續的同時,也是國家對原住民族安全與基本權益的重視與承諾。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