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原住民族鄉鎮市區積極爭取地方自治,除了行政自治、立法自治,尤其在六都的山地原住民區在縣市升格之後,財政分配卻還是以升格前的三年水準作為基準,與國家稅收成長的實際情況、明顯脫節;為了爭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的財政自主權,原民立委積極提案,並在日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黨團協商中,提出《地制法》修法訴求。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直轄市升格以後,並沒有給原住民鄉帶來了應該要有的合理的財政與分配還有自治事項。」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所以這個是一個對地方來講是一個很嚴重的一個財政的一個落差,所以需要積極地去支持來修法。」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也提出數據,以高雄市三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例,99年與104年度的財政相比,就減少將近十億的財政稅收;財政部則回應會再進行討論,通盤考量事權轉移,從旁協助地方與區的財政協商,除了原民關注的財政正義,跟隨國際性別平等趨勢,《地制法》也保障了性別參政的平等權。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我們保障的是性別、而非單一或者只是婦女這樣,所以未來如果這個法案通過,它也會在119年下一次才會開始實施。」
立院內政委員會將持續針對《地制法》修正草案進行討論,期望能在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同時,達成各方共識,一步一步推動地方自治制度的完善與進步。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