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於4日集結凱達格蘭大道,表達對政府放寬中藥販售資格的強烈不滿,並批評衛福部今年3月中釋出的《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解釋令,讓未受完整藥師訓練的人也能販售中藥,可能讓用藥安全亮紅燈。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黃金舜:「中藥除了種植之外,還有中間的藥材的管理,還有末端。如果變成食品,藥界也沒有意見,如果變成藥品,就是藥師的專業,不容許非藥師人員來管理這塊,為了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藥師公會絕不退讓。」
今年3月18日,衛福部依據《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發布解釋令,開放具中藥或生藥背景、修畢35學分中藥核心課程、並有一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得依法登記申請中藥販賣業,可販售中藥材與部分非處方藥,但不得調劑處方藥。 不需通過藥師國考,修課實務就能申請,但藥界質疑,過於寬鬆的制度設計,是否會埋下用藥風險。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黃金舜:「現在318的命令可以讓中藥房、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就可以製造丹膏丸散,民眾的用藥安全要怎麼管理怎麼得到保障?我們憂心忡忡。」
藥師公會表示,為了保障民眾使用中藥的安全,也讓藥師在中藥領域能發揮更多專業,政府應加強中藥專科的發展,並讓中藥教育、考試、訓練和實務密切結合。同時,應清楚分類藥食兩用、中藥材和飲片等品項,重新檢討中藥藥證制度,讓管理更合理、更一致。也希望能完善相關法規,明確中醫師、藥師和食品從業人員的分工,建立清楚的專業界線,共同維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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