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凌晨3點多,花蓮一名陳姓男子與朋友跨年後,在國聯五路與路人發生口角糾紛。並返回車上取出球棒,準備攻擊對方,卻被巡邏員警及時攔下。
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長 姜承德:「1月1日凌晨3時許,本所線上警網行經花蓮市國聯五路時,發現一名男子手持球棒行走於道路上,疑似意圖滋事,該男子見警後隨即返回車輛旁,將球棒放回車廂藏匿,警方隨即上前盤查,將球棒予以查扣,並將男子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警方攔查時,陳男態度惡劣而且不配合,並辯稱球棒是撿回來,準備放回車上,還反問警方:「拿球棒走在路上犯法嗎」,面對陳男的態度,警方隨後將他帶回警局偵辦,經過調閱監視器後,陳男才坦承與路人發生糾紛,因此返回車內拿球棒準備理論,最終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男移送法辦。
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長 姜承德:「警方在跨年夜為防制暴力事件,特於重點處所加強警力布署,得以及時阻止暴力事件的發生,再次呼籲警方對暴力事件絕對嚴懲不貸,切勿存有僥倖心理。」
跨年夜警方勤務繁忙,針對易滋事地點增派警力加強巡邏。這起事件幸好被眼尖的員警發現,成功即時阻止可能發生的暴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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