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電動車出行方便,使很多民眾都會騎電動車上路,卻屢傳電動車違規卻沒辦法依法處罰事件,而為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交通部公路局宣布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管理;而原鄉部落有很多學生、老年人都會騎乘電動車出行,針對此政策是否帶來不便?原鄉部落的居民表示,應該納管比較好。
烏來居民 謝淑惠:「應該是不會,這樣是最好!因為每個人都有電動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執法重點,除了強制投保且須辦理驗車、領用號牌懸掛,且駕駛者必須年滿14歲、騎乘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載人及酒駕。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 林榮峰:「違者將依處罰條列71條之1處最高新台幣3600元罰鍰,車輛並移至保管;那如果經查係未經形式審驗合格的車量,並沒入。」
警方表示,會針對容易違規的地點加強稽查取締,並且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以免受罰及自身安全受到危害。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