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台東機場的這條民航路上,有一段長約150公尺的人行道看起來特別醒目,因為路上種滿了大大小小不同的植物,這並不是地方機關為了綠美化所特別做的植栽,而是一位經營園藝的業者所為,且時間已長達10多年,不過近期卻遭到警方以佔用人行道為由開單處罰,讓她覺得很委屈。
民眾 王美琇:「我就覺得很委屈,我的出發點不是占用人行道,而是希望把它綠美化分享,大多數(民眾)都是讚美,然後他們都說這裡是全台東最漂亮的人行道。」
王姓民眾表示,不少公園綠地因為疏於管理,四處雜草叢生,多年來自己出錢出力維護美化人行道,就是希望讓市容看起來更美麗,如今卻吃上罰單,覺得既無奈又委屈,而市公所則表示,早在民國97年就公告實行「台東市公有路燈及公園等認養辦法」,只要是公有綠地、行道樹、分隔島等,都能供民眾來認養,只是多來都沒有民眾提出申請,而針對這起個案,會盡快輔導民眾補件申請。
台東市公園路燈管理所長 葛時君:「可能會再去補一個程序,就是說還是請他來做一個申請,然後我們同意,因為他可能當初可能在申請部分,比較沒有清楚。」
台東市公所指出,人行道綠帶區屬於公有設施綠地,只要不是用來私人營業和種菜,且不妨礙行人進出,都歡迎民眾加入維護市容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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