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買回垃圾焚化廠,重新啟爐時承諾不會代燒外縣市垃圾,要代燒也要縣議會同意,結果環保局4日向縣議會提案代燒外縣市垃圾,縣議會也通過,當地居民後來得知消息很錯愕,認為環保局不尊重當地豐里的居民,沒有溝通就向縣議會提案。
台東市豐里里長 劉明智:「環保局是不是應該更公開、更透明,最基本的在地居民,那個在地的、那個代表跟那個里長都不知道、意見領袖也都不知道,是不是環保局不太尊重當地的居民。」
台東縣府表示,五月下旬接獲環境部環管署公文,要求台東縣每年燃燒垃圾控留2.4萬噸,協助其他縣市處理垃圾,目前僅收到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及中央來函,代燒外縣市垃圾必須縣議會同意,未來也會加強和地方的溝通。
台東縣政府祕書長 盧協昌:「代燒垃圾的事情,是因為當初議會有做這樣的決議,我們在議會裡面提出,這樣的一個議案,通過以後縣政府才可以依照相關的程序來進行,議會同意了,它有燒的問題,才要來跟這一些我們里民,還有當地的部分、還有相關的事宜,我們還有一些程序要進行。」
台東縣府強調,縣府的立場沒有改變,代燒垃圾一定會經過縣議會同意,而且是優先燒完台東縣的垃圾,有剩餘的空間才會再代燒外縣市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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