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包含議員聘用助理制度、調增地方民代為民服務費、增訂村里長春節期間加發1.5個月事務補助費,並針對原民議員、原鄉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增加了20%。對此,就有部落村里長表示,能夠提升服務品質。
桃園復興義盛里長 Pitay(王曉貞):「對我們村里長是一個好的消息,我們能夠有這樣一個額外的春節禮金,我們也得到祝福,我們更有力量說、原來我們里長、村里長可以做得更好,把那個服務品質到位。」
Pitay里長就表示,與都會區里長不同的是,部落的里民服務,更多是包含傳統慣習的關懷。
桃園復興義盛里長 Pitay(王曉貞) :「立即性要處理的,我們比都會區還忙,部落的一些殺豬儀式、滿月、大壽,或者小到一些狀況不好的事情,我們都用殺豬的洗禮方式來進行,這些我們都要去關心。」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大家都知道,原住民的選區服務非常地遼闊,這導致我們的交通成本,是比一般的民意代表還要高,我們不管是事務費、不管是交通費,或者是助理的費用,我們都增加20%。」
然而,增加了議員及村里長的事務費用,同樣也在基層服務的民意代表,是否需要助理費用問題,也浮上檯面。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我們沒有給鄉民代表助理,對於這些法案,不見得每個立委、每個議員,他有這個能力,因為我們又不是法律系畢業的,所以我們需要聘助理,難道鄉民代表不需要嗎!」
無論民生、天災,地方民代及村里長,服務內容包羅萬象,24年未調漲的事務費如今解凍,也讓基層服務能夠越來越好。
責任編輯:温學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