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民眾:「(這片整邊都打開了。)上面也是呀你看,你看那三塊摔下來,下樓一定比較嚴重。(這個鋼筋都裸露了。)對啊!」
花蓮7.2強震天搖地動過後,民眾的居住安全也浮上檯面,而花蓮縣府也啟動災害救助金補助;不過申請資格並非是以居住事實,而是需要租賃契約為認定標準,就有民眾無法申請而感到相當困擾。
受災民眾 曾小姐:「就是他(縣府)要新的租屋契約,可是我住在朋友家、他也是租人家的房子,那我要新的租屋契約,是不是要透過他(友人)又要煩人家。(還要找房東,這樣還是會很難。)有一點困擾。」
「我們就是要依你既有租屋房子,哇!這一項好刁難喔!好麻煩喔!我就等於要找我朋友的房東,然後跟他簽一份租屋合約,因為它現在這部補助最少是8千塊。」
而根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經過專業人員現地仔細察看受損情形,已經確認為紅單的有42件,其中花蓮就包含32件、而黃單部分花蓮有35件;其中也有受損嚴重的大樓不只鋼筋外露、整面牆面破損,從屋外可以直接看到屋內,但卻僅被認定為黃單。
受災民眾:「(已經有)結構技師來看過,他們還沒有下個定論,東西也都是拿了、盥洗用品其餘都沒拿。(目前大樓是被貼紅單還是黃單?)黃單。」
受災民眾:「(那麼目前縣府只紙貼黃單,你們怎麼看這樣的狀況?)當然我不滿意啊!當然我不能認同!這個問題就是政府沒有在重視。」
目前縣府進行建物勘災,協同各方專業詳細評估,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 鄧子榆:「後續的話我們會去做一個判斷,原則上我們還是建議就是說除非它有立即性傾倒的危險的建物以外,其他的可以再去做比較,再更進一步詳細的評估。」
強震過後,各界也都聚焦家園的重建,縣府認定黃單的建築可以透過補強、不需強制撤立;但民眾仍擔心餘震造成大樓損害加劇、居住安全沒有受到保障,期盼縣府在災後重建能再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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