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狩獵案後,啟動因應釋字第803號意旨進行修法工程,農業部預告修正「原住民族狩獵野生動物管理辦法」,預告期間到4月1日為止,除了現行因為「傳統文化」跟「祭儀」需求外,更納入「自用」目的。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確實國家對於山林資源的管理是往前走的,我們還是會比較期待說,在所謂的自主管理的這件事情,能夠真的回到自主的這件事情,而不要去限制這麼多的框架。」
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羅惠馨:「803號它的框架就是這樣,那我們能夠在這個框架下,要求農業部的修法的方向,是把例外的情形能夠,更多一點不然現在看起來,能夠例外獵捕保育類動物的,就只有自主管理計畫而已。」
草案中,有參與「暫定自主管理狩獵計畫」,或簽訂自主狩獵管理行政契約者,可以獵補保育類二、三級,但是瀕臨絕種動物除外,然而未參與試辦計畫的部落與獵人狩獵權益,仍受到限制。
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羅惠馨:「你不在自主管理計畫的原住民跟部落,你是不能打保育類的,因為它(主管機關)不會許可你,因為你一定都是未經事前許可,但你依照野保法51-1,你就會有行政罰。」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可是我們在山林裡面,最常見到的包含說,山羊或者是水鹿,這些還是屬於保育類動物;不可能會有族人會說,我要打保育類,所以才成立這個獵團狩獵自主管理,最主要目的其實還是在山林資源的治理。」
依照傳統慣習上山狩獵到的獵物,都被族人視為山神送的禮物。再看到原基法中,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使用自然資源權利,然而狩獵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依舊和狩獵文化的精神出現分歧,不過雙方都在朝向森林資源永續的目標前進,不過在執行面要如何落實尊重,仍要在草案結束預告前,持續尋求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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