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民間團體要政府正視公權力遭濫權可能;因為今年2月就連續爆發屏東縣員警疑似毆打嫌犯致死、還有武陵派出所員警集體刑求逼供17歲少年等事件,讓民團擔憂施行刑求以及酷刑等公權力濫用的發生,並呼籲行政院應將因屆期不連續沒完成立法的「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送進立法院。
民間司改會常務委員 呂紹瑋:「我們常常講法治國家,法治國家真正應該被重視的並不是人民守法這件事,而是公權力的實施它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那至於為什麼在現在的法治的台灣還會發生酷刑的事件?我想這已經不是單一員警他在值勤上面個人因素所去產生的問題,而是背後有系統性的原因。」
民團認為,員警執法過當的原因可能出自制度問題,但早在2017年的司改國是議會已議決要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徹底檢討警察績效制度,不過卻遭警政署在同年否決;即使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一再要求成立委員會,時至今日卻不見政府作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 黃約農:「像我在當警察的時候,學長常常說『績效險中求』,對,所以就是我們在去做每一個績效的時候,上面要求你要達到這個數字,但是你可能達不到你可能會有相對應的處罰,或者是可能在工作上面會有一些壓力、有的甚至沒辦法去請假;就是我們在選擇的時候可能就會讓自己暴露在更高的風險上面這樣,然後也會讓民眾會有更高的風險。」
民團期盼從法律層面跟制度改善出發,同時也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遵行兩公約制定的相關草案進行調和與分工,別讓員警與民眾成為國家法制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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