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冷颼颼、咳嗽流鼻涕樣樣來,看完醫生領了藥,該如何保存食用過的藥品就尤為重要!尤其原鄉地區、即便就醫越來越便利,但慢性患者需領一個月分的處方籤藥物,又或者長者會貪圖方便,而囤積大量藥物,導致藥物可能潮濕變質了都不知道。
復興鄉衛生所主任醫師 林德文:「一個袋子就一個藥,所以有些長者拿著很多藥袋,他嫌麻煩就抽出來,上次的藥沒吃完又去拿感冒藥,有些診所給藥是散裝的,他(長者)一堆藥在那邊,家裡又累積了很多。」
龜山文健站照服員 黃王年慈:「除了在這邊(文健站)以外,我們還要到他們家中,去了解一下他家庭的環境安不安全,甚至他可能會一些藥單我們都會幫忙檢查,因為有的時候長者他不知道,藥物是有日期的、期限的。」
對於藥品該如何保存,食藥署提出3大建議:藥物存放室溫即可、避免陽光直射或放置濕熱環境;留意開封藥品日期的時間,每次使用後應確保密封;另外存放區域須避開嬰幼兒容易取得的地方。醫師建議如果一定要留備用藥物,就領取鋁箔排裝的藥品。
復興鄉衛生所主任醫師 林德文:「單顆單顆的不要,因為你的保存條件不如藥局、醫院一定會變質,特別是像小朋友或大人喝的藥水,大家習慣拿到冰箱去冰,這個觀念是不對的,它本來是一個藥劑融在水裡面的,你冰了之後它反而會結晶、它的濃度就會變調。」
社區藥局藥師 李懿軒:「可是當我們把罐子打開之後,可能它已經跟外面空氣交換了,所以它也會把外面水蒸氣吸進去在罐子裡面,那萬一乾燥劑它吸飽了之後,有可能導致罐子裡面濕度比較高,所以就造成很直接的藥品就是有受潮的情況。」
食藥署呼籲民眾不要囤積藥物,一般藥物3個月內就要丟棄,而藥膏、眼藥水除非藥師指示,避免放置冰箱保存,開封後1個月內如果沒有用完,一般藥物丟置垃圾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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