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花蓮縣消防局指揮科,辦公室大家的心情都很低落,因為平時表現良好的同事李姓消防員,被檢方查出涉嫌詐騙,原本還期待在接受調查後能還他清白,不過近日李姓消防員遭到法院判決、有罪。
花蓮縣消防局秘書 李龍聖:「該員已經辦理停職當中,平常的考核我們是認為他工作也滿認真的,那可能就是因為一些經濟上的借貸,造成該員的一些違紀的行為產生。」
這起案件是高雄市警方偵辦一起詐騙案時,逮捕車手及成員後溯源,發現贓款分批匯入李姓消防員的帳戶,他再以地下匯兌方式,將贓款化整為零交給中國詐騙集團,不法所得共80萬元。
高雄地院發言人 葉文博:「李坤龍已屬指揮第三線車手、取款的車手頭,參與犯罪的程度較第一、二線車手更深,又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認定被告李坤龍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二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李姓消防員在案件審理時辯稱,不知道取款金流與詐騙集團有關,不過合議庭認定他說詞前後矛盾、不予採信,而李姓消防員在花蓮縣消防局指揮科負責勤務中心派遣工作,0206大地震時完成上百救援務電話勤務、被稱作救災英雄,如今涉嫌詐欺洗錢遭到判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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