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保留地條例待達成共識 全案保留送協商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表示,「為了要將現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讓原住民族保留地的法制與管理體系更健全完備,落實保障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原民會在憲法及增修條文的規定,以及原基法的授權之下,擬訂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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