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2日在台東卡大地布部落舉辦「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管計畫」說明會,希望讓部落族人對傳統領域資源共管,以及相關法規有更多認識。
台東縣原民處處長 方銘總:「中央要訂一個原住民地區自然資源共管的辦法,這共管的辦法是由部落主動提起,共管的項目有很多,它可以發展產業可以發展旅遊等,這都可以談,這樣由部落主動來做,可以帶動部落的產業,增加部落的就業機會。」
台東縣原民處表示,今年已在縣內六個部落開始試辦共管機制計畫,未來也希望有更多部落加入共管機制,而長期規劃管理知本溼地的卡大地布部落也希望透過共管機制計畫,讓公部門與部落之間,有更多意見溝通的機會。
卡大地布部落會議主席 林茂盛:「他們(公部門)要找我們一起共管的話,我們是很樂意,你的想法跟我們的想法,大家在一起會有很好的結果。」
台東縣議員 陳政宗:「原基法第21條、第22條,它雖然有這樣一個(共管)架構的存在,可是相對子法的部分,它規定規範的還不是很清楚,那導致現在我們對部落共管的概念其實是模糊的。」
陳政宗議員表示,雖然原基法強調保障原住民權益,但相關子法規定卻仍界定不清,也導致政府機關執行公務的過程中侵害到部落權益,也期待透過立法,讓雙方能透過”共管制度”,形成維護傳統文化與自然資源的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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