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義鄉公所民政課課長 朱清雄:「現在的永久屋只能繼承不能贈與,但是在這十幾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很多情況必須要靠贈與。因為譬如說永久屋的所有者,不希望繼承給那些會打他、會酗酒,或不孝順的那些後代。」
屏東縣來義鄉莫拉克風災時遭受重創,超過300戶、1000位受災戶被集中安置在新來義部落,去(111)年5月內政部營建署才重新擬定永久屋三方契約內容,但永久屋仍只能繼承不得贈與,無法解決居民實際上的問題。
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組科長 陳志銘:「如果(永久屋)這是一個財產可以贈與,因為通常所謂的財產可以出售、出典、贈與、交換。如果是個財產處分,跟我們永久屋的精神目的一不一樣,我想大家都知道,永久屋是一個安置的精神,所以才會有一些些的限制,然後政府的土地,他可以世代無償取用。」
新來義永久屋曾經發生被法拍的情況,營建署為此在災防法50條增訂,排除永久屋成為法拍標的,希望維持安置的精神。
來義鄉公所民政課課長 朱清雄:「我們現在的原居地的房子,目前的三方契約要求我們做倉庫使用,我是覺得情何以堪,我倒覺得應該還可以一些用途。所以我們希望加一個,只要經過乙方(縣市政府)許可的用途,應該是可以(放寬)。」
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 蔡文進:「剛才這兩點,如果可以文字再把它補上去也可以。所以是不是期待這個部分,由中央去做一個妥適的處理會比較洽當,縣府的部分我們絕對是支持。」
針對回原居住地的訴求,營建署也提出回應。
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組科長 陳志銘:「屏東的原居住地的複勘,其實原來劃定的區域的這個危險的因子都還是存在的。當然危險的因子存在,所以在(行政)院在討論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先把可以回原居住地,居住放寬的這一個條件放下去。」
屏東縣政府表示,雖然營建署去年擬定新的三方契約內容,但目前全縣1千多戶的永久屋受災戶都還沒有來換約,因此來義鄉公所和屏東縣府都希望營建署再進一步與居民對話,讓契約內容能解決現有問題及需求。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