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拉雅族人向原民會,申請登記平地原住民未果,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敗訴,意謂著歷經13年時間訴訟案,正式畫下句點。西拉雅族人表示,雖然敗訴,但判決結果都不影響,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認定,仍以釋憲判決為依歸。
西拉雅自主民族議會籌備主席 萬淑娟:「平地原住民這個駁回,將來會採取什麼,可能有很多的空間,對將來還是抱持著很大的希望,因為扣住憲法的解釋、對原住民的解釋,我們就是合乎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
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創會理事長 萬正雄:「但是我們可以在另外一個名稱也可以,好像是台灣原住民,還是說平埔原住民,我都可以接受。」
聽完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後,西拉雅族人隨即前往行政院,遞交族別認定申請書,並由原民會綜合規劃處長雅柏甦詠接下,表示這項行動能拋磚引玉,作為平埔族群借鏡、參考。西拉雅族人促請行政、立法機關,本於判決意旨,積極在三年內,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法。
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理事長 李玉峰:「最後一次可以登記已經是民國52年的事情了,所以也希望我們行政院,還有執行的原民會機關,能夠盡快來通過我們原住民身分法的修訂。」
原民會綜規處長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申請書我們會按照這個,憲法法庭憲判17號的內容,還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第1項,關於原住民族的定義會做後續的處理。」
原民會後續將持續進行內容盤整、委託研究與意見爭取,西拉雅族人希望原民會,能夠多以族人聲音、意見或身分認同,作為主要評斷,才是對族群的最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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