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秀林鄉民代表賴偉翔在行經秀林村某處時,撞倒一名婦人之後卻未停車查看執意向前逃逸,造成高姓女子有多處擦挫傷,所幸送醫後無大礙,後續警方實施酒測發現超標提起公訴。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林俊廷說明案情:「被告酒駕肇事後,未停車查看或停留現場等候警方處理,仍然持續駕車向前逃逸,經民眾報案後始為警查獲,並對被告進行酒測。被告酒測值達每公升1.24毫克,本案經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刑法酒醉駕車、肇事逃逸等罪嫌對被告提起公訴。」
賴偉翔曾在102年肇事逃逸之外,111年8月則犯下酒駕肇事,遭判刑兩個月並且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沒想到今年再度犯刑,遭檢方依法請求加重刑責。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林俊廷表示累犯應加重刑責:「被告在去年8月的時候,曾經因為酒駕的情形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並且已經易科罰金完畢,因此本案被告實際上是構成累犯的規定。依照法院累犯的規定,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我們依法就是依照累犯的規定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目前檢方依照《刑法》第47條第1項,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的規定進行起訴,提送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而賴嫌後續恐將面臨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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