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查獲市議員現金賄選案,指出台南市山地原住民選區某議員候選人,涉嫌以每票高達1萬元至1萬5千元向選民賄選,認為該候選人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立刻以無羈押理由駁回。
檢方再提抗告,14號台南高分院,指出被告雖嫌疑重大,但檢方認為被告可能影響證人證詞,卻未說明有何具體事實,又有相關電子檔案紀錄、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扣押在案,而檢方認為還有許多「潛在選舉權人」可能已收受被告賄款,但並未指明還有哪些未到案的選民待查,因此難認被告有何羈押原因,因此不得再抗告。
台南市議員候選人施余興旺:「選前用這種卑鄙的行為,抹黑栽贓的方式,來抹黑本人以及興旺團隊,所有幹部及助選員,意圖破壞興旺的選情,我要在這裡鄭重呼籲,我們絕對不會買票也不會賄選。」
遭指控賄選的市議員候選人也出面喊冤,認為是遭人以不實的消息向檢調檢舉,此行為是擾民以及浪費社會資源。選戰激烈消息滿天飛,案情到底如何?交由司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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