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河鄉公所計劃在東河消防分隊前的公有土地,也就是部落6年前打造的公園土地,跟現有部落槌球場上興建停車場,近期特別派員清除樹木,但部落居民發現後,特別表達不滿,認為公所未與部落說明、溝通。
東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柯禧音表示:「在6、7年前這裡都是那個雜草叢生,我們社區在6、7年前就開始整理,鄉公所部分也都沒有給我們一些補助,完全是靠我們這邊老人、志工,社區的這些有心人士在整修這裡。」
公所表示,這塊地原本就是都市計畫區內的停車場用地,因應東河村近年成為衝浪聖地,同時辦理觀光活動下,觀光人潮暴增,但缺乏良好的停車場,才特別興建停車場。
東河鄉公所祕書李弘宇解釋:「那因為我們在辦理柚見晚崙亞西路跑活動的時候,我們就發現整個東河村的部分的停車場真的是很缺乏,所以我們就在年初的時候,我們向國有財產署申請所謂講的鑑界的部分。」
柯禧音補充:「在原基法裡面21條第一項就有一個規定,部落裡面的公有地的話,都要有那個鄉公所公家單位要使用的話,應該要跟部落要有一個諮商,再去做一個討論以後才做使用。」
公所也表示,目前積極規劃並爭取經費,希望把東河村規劃為行政中心,東河村的主要道路跟幼兒園閒置空間等,也將打造成特色道路及行銷、民宿中心,發展在地觀光產業及經濟。對於部落疑慮,公所表示,會再召開說明會,跟部落溝通達成共識。
責任編輯:芷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