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說明:「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決定照案通過。」
台鐵公司化歷經20年,27號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把台灣鐵路管理局,轉型為台鐵公司,並由政府作價投資、贈與、補助等方式,提供公司營業所需資產;而台鐵的1484億的債務,則由交通部設立基金承接;在台鐵公司董事會下,將設置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行車安全。
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解釋:「台鐵要公司化,國民黨團充分支持,但是有三個前提,第一個保障勞工的工作權,另外要取得勞工的認同,第二個行車化安全要有完整的配套,並落實執行 第三點鐵路局龐大土地,需留在公司化的公司裡面。」
而台鐵公司設置條例將以營運安全為關鍵核心,在董事會下設立安全委員會,並訂定年度安全計畫以確實執行,然而由太魯閣號事故罹難家屬成立的「太魯閣的眼淚」,雖然肯認台鐵透過公司化表達改革決心,但他們認為第5條中的「安全管理委員會”雖立意良善,但卻漏洞百出。
民眾黨立法委員邱臣遠表示:「今天(27)三讀的條文,已經通過在董事會下面,設立台鐵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這點也是台灣民眾黨,一直堅持的一個態度,說明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必須要有外部的學者,勞工代表 以及公正人士等等。」
太魯閣的眼淚罹難者家屬程小姐說明:「在立院的黨團協商時,許多委員認為家屬外行,所以反對我們加入安全管理委員會,我們想跟委員說,家屬雖然不是最懂交通運輸的人,但我們會是最認真 最在乎的人。」
台鐵3年內接連發生2起重大事故,安全管理飽受質疑,27號立法院也三讀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為了強化鐵路安全監測,明定交通部為主管機關,鐵路監督管理由鐵道局辦理,也加重入侵、跨越軌道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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