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月1號到7月31號飛魚季期間,除了無動力漁船筏之外,依照相關規範是禁止船隻在蘭嶼沿岸3浬海域內採捕飛魚。而為了避免相關事件打擾族人傳統捕撈飛魚活動,蘭嶼鄉公所舉辦各部落傳統海域禁止海域研討會。
蘭嶼鄉公所農業課長賴素輝說:「既然飛魚季節已經登場了,相對地我們旅遊旺季也就正式揭幕,在旅遊旺季及飛魚季期間,避免遊客會觸犯我們傳統的禁忌,所以就邀請大家來這邊做相對的討論。」
從2月到6月飛魚季期間,各部落都會嚴禁遊客在部落灘口周邊,跟傳統海域進行浮潛、潛水或水上休閒活動,但因為沒有法律規範禁止,所以族人希望可以邀請觀光業者一起參與溝通。
紅頭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Syaman Zimotan說:「我有一個建議,下次開這種的會議,邀請業者一起過來,這是對公所的第一條建議,第二個建議就是說,希望各部落產生的共識,因為基本上開這個會誠如課長所說的,沒有法則的時候,也許這個約束力不夠。」
蘭嶼鄉公所表示,雖然有擬訂部落公約規範函文台東縣政府核備,但卻因沒有法源依據被撤回。族人表示,在快速變遷的社會中,如何在觀光產業跟傳統文化取得平衡,是蘭嶼全島族人面臨的重要課題。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林芷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