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未來擬更名為「國民運動法」,其中一項重要改革,是推動國小體育班朝社團化、社區化轉型。不過,轉型後如何確保基層選手的訓練資源,尤其是屏東、花蓮及台東等地的選手培育,成為10/15立委質詢焦點。
運動部長 李洋:「116年度的之後次學年度,來進行這個六年的轉型計畫,那我們希望說這個社團的部分,還是會麻煩這個國教署這邊,因為社區化,才是我們運動部會,後續主動積極推動的部分。」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希望這些未來的社團協會,他能夠有原住民的理事的保障一席,我覺得這是最低門檻,有助於未來去關照我們的原住民的選手。」
伍麗華也提出增設運動防護員,以及提升運動團體代表性等建議,希望族人選手獲得更完整的支持。另外,116年全中運將由新北市主辦,地方希望增列水上運動及鐵人三項,卻與運動部得知訊息有所落差。
國民黨立法委員 葉元之:「因為根據全中運舉辦準則裡面,就沒有這兩項,因為準則沒有,所以就不辦。」
有關全中運競賽項目能否增加,除了地方需求,也涉及賽事規範的調整。未來如何兼顧競賽制度與學生參賽機會,仍有待運動部及相關單位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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