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大地震後,三叉坑部落在民國94年遷村重建,但在當時土地所有權移轉程序沒有完成,導致後續部分土地遭法院拍賣,受災戶也因此面臨拆屋還地訴訟,民國112年監察院調查指出,相關機關在土地取得及移轉程序上有行政疏失。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系副教授 黃盈豪:「主要會有兩個,一個就是6月25號,(和平)區公所跟族人,還有跟地主開完協調會之後,已經和解成功了。那到現在也三個月了,那到底我們錢,有沒有付出去(給地主),後續處理如何。可是我們都知道說,這個整個價購的計畫,最後的土地所有權還是公所,可是我們最終的期待,是要回到主人的手上。那公所對於要把土地,(還)回給部落族人這件事情,有沒有具體的做法?」
為解決延宕多年的土地問題,和平區公所今年編列經費辦理土地價購,陸續完成土地買賣、公證及登記程序。區公所表示,截至8月底,已有31筆土地完成登記為公有土地,另外8筆仍在辦理相關程序。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土地管理課長 Havudaz (柯兆庭):「至於土地取得,能不能進一步移轉給受災戶,涉及了一個原重建的一個計畫,它有公有財產的問題,也有土地登記的一個法令問題。那我們的立場其實很清楚,只要依法有可行的一個方案,而且可以真正保障,族人的長期居住及土地權益,我們公所都是願意積極地研議。」
土地完成價購後,產權是否能進一步移轉給受災族人,成為目前雙方歧見所在。部落族人認為,當初重建就是以原有土地換地的條件安置族人,因此希望落實房地合一;區公所則表示,後續涉及公有財產及土地登記等規定,將與中央原民會、臺中市政府及法制單位共同研議。
三叉坑重建自救會代表 Suyan Kagi (林建治):「第一個,我剛剛說到的產權,就直接要給我們,移轉給我們,這是你們的責任,這個我們勢必要爭取到底。是因為,好啦,我們可以無償使用,可是我們怎麼跟我們,未來後代子孫交代。政府只要一個理由,是依法行政,然後會說,什麼徵收土地,我希望還是真的要,去清清楚楚地,移轉給我們所有22戶的災民手上。」
三叉坑重建自救會目前提出產權移轉、行政問責,以及後續決策,應納入部落意見等訴求,希望政府不只完成土地取得,也能讓延宕21年的產權歸屬真正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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