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26公頃面積的豐坪光電開發案,去年通過諮商同意投票程序,但有族人認為公所有主導會議的嫌疑,因此提出質疑,但公所強調一切合法依照規定。
壽豐鄉民代表 Cilo (馬其山) 表示:「當時主席跟廠商代表,一直沒有達成共識,因為廠商代表也沒有辦法去做主,後來主席跟原民課長交耳,不知道在說什麼,所以到後來由原民課長主動宣布,繼續行使諮商同意權的投票,這個瑕疵就是在這裡,所以這個部分,代表會這邊有一些質疑的,就是在這個地方。」
壽豐鄉公所原民課長粘宗勳回應:「當初都是部落會議主席,決定說要不要進行投票,我們公所只是,基於協助的角色而已。」
後續業者在去年12月5號,前往豐坪社區召開說明會,但因現場沒有行政機關出席,而遭到在地居民質疑,最後流會,要求擇期召開。有關現階段諮商同意部分,律師認為後續行政機關如有核發電業許可,則可針對疑慮部分循司法救濟管道,進行後續動作。
法扶基金會原民服務中心律師羅惠馨說明:「這個部分跟第一種情形是,差不多的處理,就是說這個同意的結果,比較困難單獨去提告或是什麼,但是如果針對這個,因為有投票所以去核發的,這個開發許可,這個電業的相關許可,去做不管是訴願或是訴訟等等,這些救濟目前是可行的。」
由於花蓮地區近年來出現許多諮商同意案件,再加上許多開發行為樣態也越來越複雜,能否真正落實知情同意也是律師擔心的隱憂,因此行政機關應該堅守第三方協助角色,促進雙方包容各方意見、充分討論才會達成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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