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刑場在寒夜中燈火通明,因為相隔4年後再度執行槍決。法警與管理員到場維安戒備,16日晚間10點02分死刑犯黃麟凱終於伏法,這一刻被害家屬等了將近12年。
被害家屬 王爸爸:「惡人有惡報、壞人有壞報,所以司法還了我們一個公道,應該要槍斃的拖12年、拖到現在,家人被別人殺害,你沒辦法報仇別人會恥笑你,12年來真的很委屈。」
頭戴紅色安全帽的黃麟凱、現年32歲,2013年在新北市三重,殺害前女友母親後,再將女友性侵殺害,被依性侵殺人和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法務部16日執行槍決並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死刑合憲,法務部依法行政。
法務部次長 黃謀信:「本案刑事程序之進行,符合憲法判決所揭示的確定之終局判決,經辯護人到庭辯護 經過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庭法官一致決,以及其他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去年黃麟凱藉著「限縮死刑適用」的憲判趁機聲請釋憲,一度讓王爸爸無法諒解;如今法務部長批准執行死刑,就在女兒冥誕前一天,讓他百感交集。
被害家屬 王爸爸:「非常巧,剛好明天(17)是我們雙胞胎1月17日的生日,有時間會去靈骨塔拜我妻女,跟她們說黃麟凱被槍決了。」
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開出的第一槍,32歲的黃麟凱是目前最年輕死囚,更是死刑釋憲後,被槍決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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