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代表會副主席 汪之龍:「原本以為說國土計畫法上路了以後,它可以把我們都市計畫法,去讓它蓋過或者是做調整,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所了解的是說,國土計畫法它並沒有辦法解決,我們所謂的都市計畫法裡面區域的土地問題。」
還以為只要國土計畫上路,就能解決困擾超過30年的土地使用問題,但最終還是受限於都市計畫法規範,無法解決土地問題。「達邦地區都市計畫案」源自於30年前為了配合發展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期望將達邦地區打造兼具觀光與旅遊機能的高山都市而生,但因每筆土地都有規定使用劃定,導致族人無法自由使用土地;而30年間也僅有開過兩次的通盤檢討,讓族人至今仍不滿都市計畫法的劃設。
阿里山代表會副主席 汪之龍:「達邦村跟特富野,我們一直是都市計畫法讓我們受限,可以做一些公共設施,譬如說我們想要蓋一個我們的族人的集會所,到現在就是卡在我們都市計畫法的法令,所以一直都沒有辦法蓋,全鄉只有我們達邦、特富野沒有所謂的集會所,請上面可不可以把這個都市計畫法解編。」
多年未解的問題,族人也不斷陳情,希望從中央解決問題;立委伍麗華則回應已向內政部溝通,就等縣府將通函呈上中央。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基本上這個問題有跟我們辦公室反應,我們也都跟內政部溝通過,內政部是說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也會尊重地方的意見,現在就等嘉義縣政府把這樣的一個想法,納入他們的通函檢討送上來。」
針對達邦、特富野的問題,縣府則回應公所目前僅有告知訴求,但無呈上修改計畫書,因此若公所將修改計畫書提交、預算到並符合立即開發需求,就能直接走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程序處理。
嘉義縣經發處都市計畫科長 黃淑婷:「因為他(公所)只有告訴我們說他有這個訴求,但是因為我們都市計畫還是會需要一本計劃書跟計劃圖,來去做比較完整的程序,那就是把這樣的一個程序,然後從公所這樣一路,然後我們報到內政部這樣。那其實都市計畫的變更,本來就可以配合就是說三到五年,如果公所想要做通盤檢討,或者是有很急迫的需求的部分,都可以來提出來檢討。」
當初劃設的美意,如今卻成了族人長年無法自由土地的絆腳石,何時才能實現最終期待,地方仍需與各單位持續做長時間的溝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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