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西里岸部落青年 Amoy(陳逸羣):「開過好幾次說明會了、還有審查會了,你們計劃書根本就沒有改變什麼;你說你有聽我們的聲音,但我們真的是感受不到!」
6日舉行第四次的《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審查會議上,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族人道盡無奈;環團也表示業者打著里山、里海的名義,但開發計劃書內卻不明確,恐衝擊當地特殊珊瑚礁生態、更有忽視部落自然主權的疑慮,更期盼內政部能駁回開發。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環境部議題主任 陳姿蓉:「我們並不是完全地反對這件事情,而是你有沒有盡到溝通跟良好的規劃,雖然我們這個是海岸景觀的審議會,但我覺得整體的《海岸管理法》應該要先符合裡面的原則跟價值;再來看景觀,並不是只著重在景觀上,部落的文化、紋理、跟當地的環境的保護,其實我們看不到具體的內容,甚至連水下的調查也都是三、四天內的資料而已,沒有辦法做完整的一個評估,所以我們覺得這樣的案子是很有疑慮的。」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 梁聖岳:「《海岸管理法》十一條有特別強調說都市設計準則,但是台東縣的都市設計準則在它公告的重要海岸景觀區之後,到現在都還沒有公告;所以我們在審查這個案子的景觀衝擊的時候,其實是缺乏一個因地制宜的標準再去做審查的。」
面對疑慮,業者表示已將相關意見提交到這次審議會並以逐字方式回應;另外,針對泥砂淤積恐影響當地特殊珊瑚礁生態,開發業者指出將設置沉砂滯洪池來作因應。
滿地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技師 黃先生:「這一些承諾,我們在之前還有四月六號(說明會)的部分,那幾次到與會的時候,都有宣示說會按照我們所承諾的部分去執行,包含跟當地區民去做一個溝通。」
比西里岸部落青年 Amoy(陳逸羣):「今年的四月六號的時候有開一次說明會,他(業者)只有用了四頁的簡報,它上面只寫有說(開發案)範圍多大、在哪裡,沒有詳細的說明,然後業者就說我們已經交流過很多次了,你們居民應該已經知道我們這個計畫是怎麼樣;我覺得非常不負責任!這就是他們所謂的跟在地區民溝通嗎?」
滿地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洪英玉:「我小時候、十歲就是在那個地方長大的,那今天我為什麼要做這個?我跟夏威夷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有一個合約,所以後來我們的國有財產局它提撥了47公頃,第二期、第三期要做南島語族文化的部分,我這邊都有公文的。」
這拉鋸長達二十年、開發面積比美麗灣大十倍的開發案,也是繼《海管法》在2015上路以來,第一個需要經過海審會審查的案件;對此環團表示,海審會的決定可能會成為未來各開發案的處理依據。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