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屏東山區,政府透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興建永久屋安置受災的族人,由於當時特別條例相關規定及做法欠缺完善,永久屋族人雖有土地與房屋使用權,卻沒有所有權,加上多戶共用一張地籍,入住後衍生出使用範圍不清,引發繼承、難以擴建等問題。
屏東縣議員 杜仁勇:「在長治(永久屋)它是屬於集合式的,一個(地籍)範圍就居住了24戶,可是居住在裡面的族人,已經10年、12年了人口越來越多,原來的坪數本來就居住不夠,可是他們沒有辦法擴建,也沒有辦法擴建,還有一個可以解決多年來繼承的問題。」
政府因急於安置受災居民,永久屋興建之初規劃未完備,部分永久屋基地,欠缺汙水處理及排水設施,以及公共設施不足等問題,建議屏縣府應一併納入規劃。
屏東縣議員 林采穎:「汙水處理這個部分,真的是非常需要很大的經費,第2點我們的排水,排水也是一個問題,第3個就是我們的公共設施不足。」
原民處長陳美鈴表示,因屏東縣永久屋多達1338戶,而且住宅類型不同,作業難易有別,未來將委由專業團隊進行先期規劃。
屏縣府原民處長 陳美鈴:「我們要透過使用執照變更,讓每一戶擁有自己的使用執照,也同時做地籍的分割,也讓每一戶有自己的地號,而有清楚的一個土地範圍,我們找一個專業地單位,並給予它充分的時間
先做先期的規劃,並且把永久屋目前的問題做一個彙整。」
屏東縣共有長治百合、禮納里、吾拉魯滋、新來義等8處永久屋基地,土地使用狀況與住宅類型不同,加上永久屋土地分割也無前例可循。屏縣府希望交由專業團隊進行規劃外,也同時彙整各地永久屋現有問題,再尋求中央各部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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