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 許銘春:「性工法(性別平等工作法),雖然已經將育嬰留停的門檻降為30天,但民間仍有更為彈性的期盼。」
想要在職場中能夠安心生養,近年相關法令也進行修正,縮短留職停薪的門檻為30日,父母也可以同時或分別請領各6個月的留職停薪津貼;而從110年到113年,男性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人數成長60%,看似促進男性參加育兒有一定成效,但是8日的衛環委員會上,立委認為應該要思考提高女性的薪資水平。
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陳瑩):「實際收入越高減少的就越多,所以一般收入有限的家庭,一般正常來講,它就會一定是由薪資比較低的那一方,優先考慮申請育嬰留職的津貼。統計起來看起來,似乎女性的比例都是比較高的。」
立委也提到,若父母雙方同時申請留職停薪津貼,也代表減少勞工力,缺工問題也就浮上檯面,後續重返職場的育兒環境也需要不斷檢視。
勞動部條平司長 黃維琛:「留職停薪是可以進用,部份定期契約的替代人力。」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尤其是缺工的年代,這個短期也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這個政策還是要做一個調整,怎麼樣有更放心可以去托嬰,然後他還可以正常的工作。」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最慢在6月到年底開始試辦,試辦對象有經濟部、交通部等事業機構,也廣邀有意願的事業單位,在試辦期間希望雇主提供3次,至少5天的育嬰留職停薪,有困難可以再下修,若是有試辦單位想要訂更短的方案,例如以單日計算,後續也將依照試辦計畫的結果,調整出最適合台灣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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