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人王光祿持獵槍狩獵遭法院判決,纏訟歷經十年多,上個月中迎來最後一場言詞辯論庭,最高法院終於在3月14日做出逆轉撤銷有罪確定判決,改判王光祿無罪確定。
律師 羅惠馨:「這個王光祿的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是宣判說這個原判決就是花蓮高分院的判決以及一審的台東地院的有罪判決就是均撤銷;那關於王光祿涉犯槍砲條例以及野生保育法的部分均無罪。」
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王光祿為孝順母親而獵捕當時的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判刑三年半定讞,之後王光祿申請大法官釋憲,儘管大法官宣告有關獵槍部分法令違憲,但王光祿仍無法免除執刑;直到2021年5月20日總統蔡英文特赦王光祿以彰顯政府對於原住民族文化的尊重,但依舊只是免刑不免罪;之後檢察總長兩度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開庭進行言詞辯論並邀請專家學者作為鑑定人表達意見,最終撤銷原確定有罪判決,王光祿重獲無罪之身。
律師 羅惠馨:「那剛剛打給Tama Talum(王光祿),他是聽到(判決)是有點愣一下,但其實我們在跟他前幾天跟他面談的時候,其實知道、他也知道說其實這案子對他本身有沒有要服刑已經不影響了,可是他覺得這個對於未來狩獵包含對於下一代文化傳承還是很重要。」
遲來正義,終於讓王光祿放下心中的大石,這也是原住民族狩獵在司法判決上的重要里程碑;但能否根本性解決國家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誤解、爭取狩獵自主入法,才是當前原住民社會的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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