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於台中某公立高中的蕭姓男老師遭指控,多年前曾利用學生的信任與仰慕,與一名17歲女學生發展師生戀,進而向對方索取裸照。校方2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蕭姓老師停聘6個月,被害人希望盡快完成性平調查。
受害女學生:「希望性平會可做出讓他停聘決議的處分,如果確認違反相關《教師法》的話,應該可以停聘1至4年左右。」
被害人表示已經於2020年從該校畢業,但近年身心承受巨大壓力,呼籲同樣曾被蕭姓老師性騷擾過的學生勇敢站出來。校方表示該名老師在事件曝光後就請假,除了已經外聘3名委員組成性平會,學生如果遇到類似事件,校方也會加速通報和申訴程序。
校方代表:「可以告知學校任何一個人員,我們一旦知悉之後,就會在24小時之內進行相關的社政通報跟行政通報。」
人本基金會認為,事件已經明確違反教師專業倫理,雖然暫時沒有其他受害者,但教育局和校方都應該啟動全面性調查。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 曾芳苑:「可能也有潛在的受害者,所以務必將擴大調查,成為我們性平事件的基本SOP流程。」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 郭明洲說明:「學校為了避免該名老師與學生有接觸的機會,學校教評會已經依照《教師法》第22條規定,給予最重暫時停聘6個月的處分。」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除了持續緊盯校方調查進度盡速釐清真相,確認有違法行為就會嚴辨。若有調查必要,教評會可依法再延長停聘協助釐清事實真相。
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