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到性侵的當下,不知道自己被性侵,或是感到徬徨、無助,是大多受害者的經驗,去年7月開始,監察院針對兒少性侵事件展開「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訪查」,發現遭受性侵事件的樣態,主要是性行為和猥褻,而場所大多發生在學校內,更有4成的受害者表示,遭受到11次以上的性侵。
計畫督辦委員 張菊芳:「在(計畫)初篩的過程裡面,整體社會對猥褻這個概念是不足的,也就是說,他(受害者)常常會誤以為說,是不是要到有性行為才是性侵害,所以他在兒少的時候被老師,包括他可能強行觸摸了他的隱私部位、被親吻,尤其是年紀比較小的,這個受害的孩子他不清楚那個是性侵害行為。」
而從今年五月底開始,無論是政壇、體壇或是演藝圈,都接連爆出遭侵犯性自主權的被害者,站出來表達自己的創傷經驗,對此,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在20號召開記者會,希望受害者及受害者的重要他人,能主動與國家人權會進行訪談,透過分析,找出結構性問題,進而改善當前性侵害通報等相關機制。
計畫督辦委員 蘇麗瓊:「台灣的性侵害防治法,在民國80多年就公布實施了,可是在這次Me too的計畫(事件)當中,固然很多是在職場上發生的案例,也可以顯現出來很多人對國家執行這個案件的信任度不夠,或者他們認為支持環境不夠,讓他們不敢勇於揭發。」
計畫協同主持人 郭麗安:「目前我們出面的受訪者多數都還是集中在都會區,但是我們都知道在偏鄉地區,它有可能因為資訊的可近性,第二個就是文化上的禁錮可能比較多,所以我們真的非常希望,不管是我們的老師或是我們的社工,能盡量地釋出我們目前這個計畫的訊息。」
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統計「兒少安置機構與校園性侵訪查」目前已接獲120通電話、訪問了45位受害者以及11位受害者的重要他人,張菊芳表示,預計將面訪至100位受訪者,且會遵守保密原則匿名處理,而訪談人員將由社工師、心理師與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士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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