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號,進行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朝野協商。對於原住民族健康團體,長期倡議文化安全概念,朝野立委認為有必要,將文化安全概念與定義說清楚、講明白,立委伍麗華強調,文化安全是原住民族健康的靈魂,不僅應由原住民族來定義,更要寫入法條。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因為文化安全一定是基於自己的本土、主體的文化,所以這個知識體系對我們原住民族健康是很重要的,可以嗎?如果衛福部對於這樣文化安全定義條文入法,如果衛福部沒有太大的意見,原民會有沒有意見。」
至於要採取單一主管機關,還是雙主管機關職掌問題,爭議不休,原民會說明,涉及權責分工問題,因此傾向由衛福部主掌,但這個原由遭多名立委駁回。
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 (陳瑩):「其實原民會的角色是很重要的,你們擔心權責不清,這些問題應該不是問題,我們把它寫清楚就好了。」
立委高金素梅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報告,在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研究成果,與預算編列情形,落實原健法政策推動。
無黨籍立法委員 Giwas Ali (高金素梅):「所以我希望衛福部,你們也是能夠針對這個國務院底下,你們大概預估粗估會多少錢,才會清楚知道有多少的研究經費。」
經過漫長討論,這次協商結論通過所有條文,及6項附帶決議,後續將交付院會,等待三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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