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 游錫堃:「沒有文字修正,決議,社會福利基本法制訂通過。」
民進黨立法委員 吳玉琴:「今天(5)能夠完成三讀通過,成為台灣第九個基本法,我們一共走了25年。」
倡議二十多年的社會福利基本法,5號在立法院三讀立法通過。雖然近年國家社會福利政策持續推動,但有了基本法,讓社會福利推動,不再僅限衛福部,而是對各部會有參考及要求的政策擬定方向。好比說法案對社會福利的定義,就包含社會住宅,並明訂相關條件,要求政府提供宜居住宅,或房租補貼等等。另外在國土計畫等土地規劃,也明訂要將社會福利土地及空間納入。 而在關鍵的第四條中,期盼社會消除偏見及歧視,法條內特別提到尊重原住民族的自主發展。台大社工系副教授Ciwang認為,這是對國家社福政策相當重要的提醒。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 Ciwang Teyra:「國家今天如果沒有把這個東西,寫進我們基本法裡面的時候,它就會產生像我們過往在社會福利,不管在制度的設計、或者服務的輸送上,其實會變成以一個非原民主流社會的觀點,然後套在原住民社會裡面,其實很多的時候都不適用的。」
不過盤點社會福利基本法,僅有兩條提及原住民族。Ciwang與屏科大社工系系主任Kui,紛紛點出法案中應注意的族群觀點。例如過去在審查過程,討論熱烈的福利服務,是「以家庭為中心」的出發點。學者們提醒,各族群甚至群體對「家庭或個人」單位的觀點不一,認為在文字上應尊重在地慣習做出調整。
Ciwang Teyra:「首先那個家庭裡面有包含家族嗎?有包含氏族嗎?就像布農族氏族文化,氏族的這種系統嗎?那我覺得至少應該要把族群的慣習這塊放進去,因為讓大家去意識到說,我們在講的家庭中心,以人為中心,也不能夠少了不同族群怎麼看待這些單位的觀點。」
光是對於「家庭」的想像,國內就擁有不同觀點。另外Kui又以法案中專業人力的條件上,期盼納入「文化安全」概念,培養文化敏感度等能力。族群文化的多元性,學者們認為是這部基本法仍需關注的方向。而這部法案也給政府一項要求,明訂每五年要檢討一次相關社福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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