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現國內共享汽機車平台40萬筆個資外洩,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對此在野黨2號也召開記者會,搬出105年到112年公部門個資外洩狀況,更以大法官在111年對〈健保資料庫案〉做出的宣判,顯示國內資安漏洞越來越大。
國民黨立院總召曾銘宗:「《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律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不足有違憲之虞。」
國人資安保護欠缺周延,對此行政院2號,針對「防止非公務機關個資外洩」公布精進措施,若非公務機關,未採取適當安全措施,防止個資外洩,將依照個資法第48條,屆期未改正的話,將處新台幣2萬到20萬,但執行成效仍有限,對此行政院將研議提高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罰則。
國發會法制協調處長楊淑玲:「因此本會後續會來研議修正《個資法》48條,同時也會來請各相關部會,針對特別法的部分來一併予以檢討。」
提高罰則恐怕還不夠,由於憲法對個資法宣判有疑慮,必須要在3年內完成修法,因此行政院也要推動獨立監督機關,並效仿國際間的作法。
處長楊淑玲:「這個獨立監督機制的建置應該要具備獨立性、專責性,機關化的要素。」
防堵個資外洩遭兜售,首要任務就是先把各部會掌管和《個資法》相關的法案,同步進行調整,至於個資和資安法的修法草案,行政院表示,將趕在這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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