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電子看板登出斗大的尋人啟事,仔細看內容直接點名花蓮縣長徐榛蔚及副縣長儘快與議會聯繫,說明57案預算,總計4.5億元經費動支計畫。強烈字眼,也讓花蓮縣的府會尷尬關係攤在陽光下。
原來是2月9號時,議會臨時會一讀,縣府秘書長對於建議款執行案的答覆,議員們不滿意,議長邀請正副縣長來說明;但13號二、三讀,正副縣長兩個人都沒出席,縣長徐榛蔚當天前往高雄,參加星雲大師圓寂讚頌典禮,履次不出席,被議長張峻認為太不尊重,才會大動作刊登尋人啟事來諷刺。
花蓮縣議會議長 張峻說:「地方制度法第49條,就是說有重大議案,或者是需要縣長說明的(議題),得地方首長來議會說明清楚。既然縣長非常重視民生議題的預算,沒有辦法通過,那你就應該趕快來議會說明。」
花縣府行研處長 吳昆儒表示:「地方自治法以及內政部的解釋函裡面,縣長跟副縣長是不需要出席臨時會的,以報紙的方式(刊尋人啟事),這是尊重啦,因為這是議會他想去表達的部分。」
此外,議長補充,花蓮縣政府各局處幾乎每天發一則新聞稿,指責議會遺留議案延後審查將會導致執行預算延誤,縣長卻每天勤跑婚喪喜慶行程,不願到議會說明,顛覆行政權及監督權的運作,只好刊登「尋人啟事」,對此縣府表示尊重。然而縣府和議會堅持各自立場僵持不下,牽連民生災後復建及中低收入補助預算卡關,恐怕對縣民的傷害越大。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