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6號拍板內政部所提房貸及房租補助方案,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方案以三個面向、四大方針進行,包括增加社會住宅、租金補貼與購屋協助,強調透過多元支持方案,減輕中低薪房貸族群的居住負擔。內政部也進一步表示,民眾若購買台北市總價1200萬以上,及其他縣市總價1000萬以上的房屋,則不適用此補助政策。
內政部長 林右昌表示:「這個政策不會適用到購買高房價的民眾,第二個也不會去補助到出租房子的房東,這部分都是被排除的,也不會鼓勵到所謂未來要買房子的人。」
內政部強調,購買自用住宅的補助,以112年2月28號為申請資格基準日。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表示,接下來政府將運用疫後特別預算,規劃針對110 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 120 萬元以下,僅持有一戶住宅家庭,提供房貸補貼方案,預期全國約有 55 萬貸款戶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 陳宗彥提及:「房貸補貼方案針對一定家戶所得以下,僅持有一戶,自用住宅的貸款,且一定核貸金額以下者,來提供每戶一次性三萬元的支持,預估可以減輕55萬,貸款族房貸族的負擔。」
至於社會住宅部分,內政部計畫在未來2年,每年增加2萬戶直接興建社宅,及3萬戶包租代管社宅,預計113年底前,有望達到20萬戶。另外,針對租金補貼也提出5大精進作為,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延續補貼,不用重新申請、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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