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義鄉南和村村長 王自強 表示:「因為有民眾舉發已經造成延伸,已經蓋到此處了,剛好基座還在兩三層的時候有民眾發現告知我們。」
來義鄉第八公墓日前發生墓位濫建情形,水泥砌磚幾乎蓋滿公墓內的進出道路,因為後方還有不少家族墓園,直接影響他們使用墓園的權益,經村長舉報後鄉公所要求當事人限期還原。
王自強 說:「(造成困擾)當然一定的啊,這一條是路,沒有路了我們後面怎麼去掃墓,然後這種有沒有,佔地為王,這個沒有法規了。你想蓋就蓋,我等一下也蓋在那邊好了,那個位子我也蓋起來那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來義鄉公所表示,目前新建的第九公墓還有不少墓位,包括靈骨塔、土葬或是樹葬,需要的民眾都可以申請使用,因此也呼籲民眾不要任意濫葬。
來義鄉鄉長 莊景星 指出:「原有的第一公墓到第八公墓因為都有飽和,有少部分鄉親會有濫葬的現象,舉報到鄉公所我們會有罰則,會送到縣政府。」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墓主未依規定建造墓基,最低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最高可處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不但與其他墓主傷了和氣,也傷了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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