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大選落幕後,一樁樁涉嫌貪汙案陸續傳出,12號新竹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調查站,和新竹地檢署檢察事務官,持新竹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查張姓議員住處,總計9個地方,並拘提、通知涉案人7人到案。經過新竹地檢署漏夜偵訊後,認為張姓議員涉嫌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絡罪嫌重大,在13號凌晨,向新竹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
新竹縣地方法院主任檢察官 鄒茂瑜表示:「檢察官偵辦新竹縣張姓議員於111年間,收受露營業者賄賂而向地方政府爭取施做工程案,經檢察官訊問張姓議員後,任期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絡罪嫌重大,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諭知交保50萬元,本署已於昨日(13)提起抗告。」
新竹縣張姓議員目前不對外多做說明,靜待司法調查。不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進一步表示, 地檢署針對裁定理由,已在13號提出抗告。
新竹縣地方法院主任檢察官 鄒茂瑜表示:「抗告的之後的程序就是說,我們要等待台灣高等法院,他們來審查我們的抗告理由到底有沒有道理。」
檢察官表示,若台灣高等法院對新竹地檢署提出的抗告成立,將對此案重新開啟羈押庭再次審查。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