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在111年12月20號到今年1月11號,執行春節前的酒駕罰鍰專案,要讓酒駕違規卻拖欠罰鍰的人,強制繳納罰鍰。專案執行期間,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總計有2千866件有效案數,總共追回的金額高達5500多萬。
法務部行政署副署長吳義聰說明:「我們在專案執行期間,我們會特別針對積欠,譬如說20萬以上比較重大的案件,或者是拒絕酒駕這些累犯的義務人,我們會把他列為優先強力執行的對。」
其中的一起案例,是在花蓮有一名邱姓義務人,因為滯欠交通違規罰鍰、牌照稅和健保費總共5萬5千多元,他在開車行經蘇花改公路時,遭車牌辨識系統發現他的行蹤,執行人員就立即會同交通警察攔查,而邱姓義務人為了不讓車輛被查封,就火速到郵局提領現金將所有的罰單、欠繳的費用一次繳清。這樣的執行成果看似有力,不過也有民眾對於這樣的執法力道感到擔憂。
民眾黃庭鳳表示:「如果你經濟狀況,你馬上強行執行的話,看人的身分吧,或許他酒駕,但是他家庭很多小孩,他被關了會沒有人養家庭。」
再過幾天就要過年了,法務部將持續執行酒駕罰鍰的專案計畫,並再度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務必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共同維護行車安全,過個平安愉快的春節連假。
責任編輯:孫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