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號,屏東縣各級民意代表機關都辦理宣誓就職典禮,不過全縣鄉鎮市民代表334席中,還有1人未宣誓就職,就是之前涉及妨害性自主的三地門鄉代表當選人,11月遭到地檢署收押至今,依規定他可以在三個月內補宣誓,最晚必須在代表會第二次定期會結束前完成宣誓。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自行科科長宋鎮杰表示:「因案羈押,代表會成立之後的第二個定期會,會期完成前就要辦理宣誓,假如沒有宣誓的話,就是說他就沒有辦法取得代表的資格。」
縣府民政處表示,除了宣誓就職的規定,後續也要看這名代表當選人刑事案件判決進度,才能決定是否要遞補或是補選。
宋鎮杰補充:「假如是說他有牽扯到選罷法的規範就可以遞補,假如說不是牽扯到這個,有關選罷法的規範的話,就要依照期限來做補選。」
11月初有原鄉1名返鄉女青年在臉書上表示,在部落遭到3名男子侵害,地檢署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中1名鄉民代表候選人,收押期間仍然當選,目前因為還在收押中,因此缺席25號的宣誓就職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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